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ST 松江 公告编号:临 2022-034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自查,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相应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上海证券交易所自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10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
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最终申请撤销情况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为准,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不申请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
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相应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1、公司股票因 2018 年度、2019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值
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因 2018、2019、2020 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
且 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上述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天津松江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55)。
二、相关风险警示已消除的情况
1、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显
示,2021 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486,607,704.43 元。
2、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显
示,2021 年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情况已消除。
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三、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对照《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进行自查,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公司不存在第 9.3.2 条规定的其他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亦不存在第 9.8.1 条规定的其他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鉴于此,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6 条和第 9.8.6 条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的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不申请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四、独立董事意见
1、经核查,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1 年度审
计报告及关于 2020 年度审计报告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显示公司 2021 年期末净资产已转正,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已消除。故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自查,公司已不存在第 9.3.2 条规定的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亦不存在第 9.8.1 条规定的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符合《股票上市规则》中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2、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有利于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五、其他说明
上海证券交易所自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 10 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
的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最终申请撤销情况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为准,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