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ST 松江 公告编号:临 2021-071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1 年 4 月 20 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裁定受理
债权人对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松江
股份清算组担任管理人。2021 年 5 月 12 日,法院准许公司重整期间继续营业,并
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为满足公司重整期间的资金需求,顺利推进重整程序,公司拟向天津津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诚资本”)以共益债务的形式借款人民币 25,796,000.00 元,借款年利率为 6%。该借款事项已向法院及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进行了报告。
津诚资本持有公司 19%股权且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构成公司关联方,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公司名称:天津津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滨江道30号A602-6
法定代表人:靳宝新
注册资本:壹佰贰拾亿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各类资本运营业务,包括以自有资金对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行业进行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商务信息咨询;财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津诚资本持有公司19%股权且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构成公司关联方。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0年12月31日,津诚资本资产总计31,080,077,699.97元,负债合计为15,994,770,033.11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596,527,967.00元,净利润为117,020,821.36元,上述财务数据经天职国际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金额:人民币25,796,000.00元。
借款期限:每一笔借款实际汇至管理人指定银行账户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有权提前还款。
借款年利率:6%。
借款用途:本次公司向津诚资本的借款用于满足公司在重整期间的资金需求。
四、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借款将专项用于满足公司在重整期间的资金需求,顺利推进重整程序之用,借款利率符合市场借款利率标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借款保障了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重整程序开展的相关资金需求,有助于维护公司正常经营运转和重整程序顺利开展。
五、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 2021 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的议案》,详见公司临2021-045、临 2021-065 号公告。授权 2021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
借款,对于总额度不超过 30 亿元,资金成本不超过 12%,借款期限不超过 3 年的
借款,授权公司经理层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融资需要办理具体事宜,本授权有效期自本议案生效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
本次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25,796,000.00 元,在上述议案审议通
过的额度范围内。截至 2021 年 6 月 18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
金额累计为人民币 25,796,000.00 元(含本次)。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1、该借款事项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交易价格参考市场利率水平;在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执行了有关的回避表决制度,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的全体股东是平等的,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2、我们同意《关于授权2021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的议案》。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