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有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函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1 日送达的《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有关事项的问询函》己收悉。我方作为你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经认真核实,现就问询函中的相关事宜回复如下:
截至本回函签署之日,不存在影响你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涉及你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也不存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特此回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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