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19 证券简称:南山铝业 公告编号:临2019-033
债券代码:122479 债券简称:15南铝01
债券代码:122480 债券简称:15南铝02
债券代码:143271 债券简称:17南铝债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按公司截止报告期末总股本11,950,481,5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预计分配股利597,524,076.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利润总额1,029,685,095.99元,税后利润888,055,979.53元,按照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88,805,597.95元后,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799,250,381.5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663,284,034.10元,扣除2018年分配的2017年度现金股利555,066,173.70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4,907,468,241.98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结合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及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前提下,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按公司截止报告期末总股本11,950,481,5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预计分配股利
597,524,076.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二、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