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全柴动力 股票代码:600218 公告编号:临2014-033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股东全柴集团持有的
锦天机械股权的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控股股东全柴集团持有的锦天机械股权的议案》。为进一步减少与控股股东安徽全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柴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公司拟收购控股股东全柴集团所持有的安徽全柴锦天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天机械”)50.91%股权,双方依据对锦天机械的审计、评估结果确定交易价格。详见公司于2014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全柴动力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全柴动力关于收购控股股东全柴集团持有的锦天机械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二、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2014年12月18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全柴集团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签署人:
甲方:安徽全柴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转让股权:
甲方同意转让所持有锦天机械50.91%股权,乙方同意受让。
3、审计、评估基准日:
双方同意2014年9月30日为审计、评估基准日,基准日后发生的损益由乙方承担或享有,与甲方无关。
4、股权转让价格:
双方同意以审计、评估机构对截止2014年9月30日锦天机械净资产审计、评估结果作为转让股权的价格依据,甲方持有锦天机械50.91%股权价值为人民币2240.18万元,即股权转让价格为2240.18万元。
5、股权转让价款支付期限、方式: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乙方以现汇方式分期向甲方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其中:2014年12月25日前支付680万元,2015年1月5日前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1560.18万元。
6、股权变更及税费承担:
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协助锦天机械在30日内完成股权变更登记事项,因股权变更发生的税费等,依法由甲方、乙方各自承担。
7、违约责任: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权利义务,任何一方违约,向对方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8、协议生效、变更、解除: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变更协议须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书面形式,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单方变更本协议。
非因不可抗力、法定事由,任何一方不得解除本协议。
特此公告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