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216 股票简称:浙江医药 公告编号:临 2017-045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授予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17年11月21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326万股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2017年9月8日,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
十六次董事会、第七届十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书,具
体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17年9月8日
(2)授予价格:5.24元/股
(3)授予对象:公司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4)授予人数:247名
(5)授予数量:326万股
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无差异。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
2、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不含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如下(以下百分比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姓名 职务
授予数量
(万股)
占授予权益
总量的比例
占目前股本
总额的比例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247 人) 326 10.87% 0.34%
合计 326 10.87% 0.34%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锁或回
购注销完毕之日止,不超过 4 年。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锁定期分别为 12 个月、
24 个月,均自授予之日起计算。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预留部分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 2 期解锁,每期解
锁的比例分别为 50%和 50%,实际可解锁数量应与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评价结
果挂钩。具体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第一期解锁
自预留部分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起至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日止
50%
第二期解锁
自预留部分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起至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日止
50%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11 月 1 日出具了天健验
[2017]430 号验资报告,审验了公司截止 2017 年 10 月 31 日止的新增注册资本
及实收资本情况,认为:截至 2017 年 10 月 31 日止,公司已收到 247 名激励对
象以货币资金缴纳出资额 17,082,400.00 元, 其中,计入实收资本人民币叁佰贰
拾陆万元整 (¥3,260,000.00)、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13,822,400.00 元。
截至 2017 年 10 月 31 日止,公司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65,608,000.00
元,累计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 965,608,000.00 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授予的 326 万股限制性股票于 2017 年 11 月 21 日完成登记,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股份授予前, 公司控股股东新昌县昌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数
为 217,312,97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58%,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实际控
制人为李春波先生。本次授予完成后,新昌县昌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
数不变,占公司总股本的 22.51%,持股比例虽发生变动,但仍为公司第一大股
东,实际控制人仍为李春波先生。因此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未导致公司控股股
东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限售流通股 15,748,275 3,260,000 19,008,275
无限售流通股 946,599,725 0 946,599,725
合计 962,348,000 3,260,000 965,608,000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等规定,公司本次授予对公司相
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确定的首次授予日为
2017 年 9 月 8 日,经测算限制性股票成本为 933.55 万元,对各期业绩的影响如
下:(以下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单位:万元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合计
摊销金额 243.30 554.48 135.77 933.55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
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上述对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
准。
特此公告。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