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长春经开 公告编号:临 2020-021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重要内容提示: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本
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7 月 1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
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
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浙江万丰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万丰科技”)持有的 America Wanfeng Corporation(“美
国万丰”)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美国万丰将成为公司的全资下
属公司,公司通过美国万丰间接持有最终标的 The Paslin Company 及
其子公司全部生产经营主体 100%股权。2021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
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除本公司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7 月 1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
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
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书面征询了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经营正常,公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亦未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万丰科技持有的美国万丰 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美国万丰将成为公司的全资下属公司,公司通过美国万丰间接持有最终标的The Paslin Company及其子公司全部生产经营主体 100%股权。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迅速切入智能制造行业,全面深入布局焊装工业机器人系统集成领域,牢牢把握新能源发展机遇,深化行业竞争护城河。公司秉持创新驱动战略,致力于打造成为全球知名的焊装自动化系统集成商。
同时,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及发展空间将得到有效提升,本次重组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和持续经营能力,保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1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公司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除上述“(二)重大事项情况”外,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7 月 1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
离值累计超过 20%,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涉及事项或业务的不确定性风险
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期间,资本市场有涉及上述“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二)重大事项情况”事项的相关报道,除此之外,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三)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公司上述“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二)重大事项情况”事项尚需交易对方万丰科技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且需获得发改部门及商务主管部门的境外投资备案/核准。本次交易能否获得批准或备案、以及最终获得批准或备案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四、 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特此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