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ST 经开 公告编号:临 2020-071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等。2020 年 7 月 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须,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
币 1.5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5
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
(2020 年 6 月 23 日至 2020 年 9 月 22 日)。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0 年 7 月 2 日,公司首次实施股份回购,并于 2020 年 7 月 3
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3 日披露的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二)2020 年 9 月 22 日,公司回购期限届满,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26,465,67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69%,回购最高价格 6.2 元,回购最低价
格 5.19 元,回购均价 5.7 元,使用资金总额 150,978,704 元(不含交易费
用)。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
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
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0 年 6 月 24 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0 年 6 月 24 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65,032,880 100% 438,567,203 94.31%
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0 0 26,465,677 5.69%
账户
股份总数 465,032,880 100% 465,032,880 100%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本次回购的全部股份 26,465,677 股均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公司回购的全部股份将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回购的股份目前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根据规定,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〇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