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长春经开 公告编号:临 2020-002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万丰锦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吴锦华、绍兴万丰越商产业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新昌华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昌智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吴军、倪伟勇与江玉华合计持有的浙江万丰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份。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
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1 月 3 日(星期五)开市起
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包含 2020 年 1 月 2 日紧急停牌一天)。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长春经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以及有关各方正在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目前公司正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 年修订)》编制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公司预计于停牌期限届满前披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并申请复牌。
本次交易具体方案仍在商讨论证中,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核准后方可正式实施,因而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