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13 证券简称:亚星客车 公告编号:2024-040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
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停牌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停复牌类型 停牌起始日 停牌终止日 复牌日
期间
600213 亚星客车 A 股停牌 2024/4/30 全天 2024/4/30 2024/5/6
停牌日期为 2024 年 4 月 30 日。
实施起始日为 2024 年 5 月 6 日。
实施后 A 股简称为*ST 亚星。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
实施风险警示后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第一节 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仍为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二)股票简称由“亚星客车”变更为“*ST 亚星”
(三)证券代码仍为“600213”
(四)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4 年 5 月 6 日
第二节 实施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2条第一款第(二)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规定的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第三节 实施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4 条第一款规定,公司股票将
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停牌 1 天,2024 年 5 月 6 日开市起复牌并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董事会将积极举措改善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保证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争取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全力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
2024 年,公司仍面临严峻的考验,公司将全力筹措偿债资金,妥善处理债务危机,在稳定经营的基础上,努力实现收入规模的增长,力争扭亏为盈和净资产的转正,鉴于公司当前状况以及面临的压力,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一)公司将积极开拓国内、海外市场,提升产品销量,优化订单质态,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二)降低运营成本,提升经营效益。公司将围绕“开源节流提效益、降本增效促发展”的管理方针,以解决重点难题为工作导向,加大成本管控,特别加强经营费用、财务费用管理。通过严格划分财务审批权限,加强内部控制,把好审批流程,有效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增强抗风险能力,促进主营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三)公司将强化和完善财务风险管控体系,包括重点加强资金审批控制、完善内部会计稽核制度、严格执行预算和收支管理等;公司将合理运用法规及制度筹措资金,并提高现金周转率和回款速度、降低回款周期;将进一步加大对应
收账款的催收力度,进一步加强应收账款管理,结合应收账款回收情况和客户财务状况等,评估应收账款回收风险并采取相应的追讨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采用催收、诉讼等法律手段进行追讨,加速资金回笼以缓解资金压力。
(四)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内控管理体系。根据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梳理、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控管理,并通过自查自纠、审计监督等多种手段,规范企业运营和信息披露管理,切实保障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合作单位、员工等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第五节 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3.11条第一款之规定,若公司 2024 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或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4 年度报告;
(五)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六)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 2024 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改正;
(七)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第六节 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一)联系人:盛卫宁、姚丽娟
(二)联系地址:扬州市邗江汽车产业园潍柴大道 2 号公司法务合规部
(三)咨询电话:0514-82989118
(四)传真:0514-87852329
(五)电子信箱:600213@asiastarbus.com
邮编:225116
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