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13 证券简称:亚星客车 公告编号:2024-034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提取法定公积金,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已经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我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本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336,235,223.33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337,064,184.08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789,156,372.63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126,220,556.71元。
由于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结合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决定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提取法定公积金,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二、公司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的实际情况,公司2023年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全体股东长远利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议案》,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与公司目前的状况相匹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四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