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13 证券简称:亚星客车 公告编号:2019-017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以上。
公司未生产、销售氢燃料电池客车;2018年上市公司业绩下滑的风险;公司市盈
率、市净率等指标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经公司自查并函证,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两个交易日(2019年4月23日、4月24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自查,并经公司经营层确认,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经向控股股东潍柴(扬州)亚星汽车有限公司书面询证,其回复如下:截至本日,除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潍柴(扬州)亚星汽车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于公司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也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的相关事项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未生产、销售氢燃料电池客车
据工信部网站,现有两款产品燃料城市客车、燃料客车目前在审查状态,并在工信部网站《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319批)的车辆新产品予以公示。
公司氢燃料电池客车仅在实验室状态下研发成功,并试制了几台样车,产品的性能、稳定性等指标还在磨合、改进过程之中。截止目前,公司没有生产、销售氢燃料客车,也没有相关产品订单。未来该技术产品的销量、市场推广等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2.2018年上市公司业绩下滑的风险
根据公司2019年1月29日发布的2018年度业绩预告:“1.预计公司2018年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约2500万元到3000万元,同比减少58%到70%。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后,预计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约3600万元到4100万元,同比减少约85%到97%。”
3.公司市盈率、市净率等指标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截止2019年4月24日收盘,根据公司2019年1月29日发布的2018年度业绩预告的数据为依据大体测算,公司的市盈率约为220倍,市净率约为15倍,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