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江泉实业 编号:临2018-013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目前,公司股票尚处于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
窗口期,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尚未正式实施。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
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深圳市大生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二)截止本公告日,深圳市大生农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68,403,1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37%,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7年12月7日披露
了《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大生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自 2017年12月7日起的未来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根据有关规定,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应当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由于公司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连续停牌15个交易日。因此,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将顺延自2017年12月7日起至2018年6月29日止。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披露。
四、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公司于2018年3月8日披露了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相
关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2)。
截至目前,公司股票尚处于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窗口期,控股股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尚未正式实施。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