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ST 江泉 编号:临 2020-021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管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赵彤宇先生,董事、总经理翟宝星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张谦先生,财务总监毛丽艳女士于
2020 年 5 月 7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增持公司股票合计 478,500
股,并计划在本次增持后的 3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数量不少于 60 万股,不超过 100万股(含本次已增持数量)。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3 日收到董事长赵彤宇先生,董事、总经理翟宝星
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张谦先生,财务总监毛丽艳女士的通知,本次增持计划
实施完成。2020 年 5 月 7 日至 2020 年 7 月 13 日期间,增持主体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601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76%。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下限,未超过本次增持计划上限,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2020 年 7 月 13 日,公司收到董事长赵彤宇先生,董事、总经理翟宝星先生,
董事、董事会秘书张谦先生,财务总监毛丽艳女士关于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通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董事长赵彤宇先生,董事、总经理翟宝星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张谦先生,财务总监毛丽艳女士(以下简称“增持主体”)。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增持主体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 A 股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累计增持数量不少于 60 万股,不超过 100
万股。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20 年 5 月 7 日起 3 个月内。增
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应当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至本公告日,增持主体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增持前持股 增持后持股 增持后持股 增持金额
姓名 职务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万元)
赵彤宇 董事长 0 200,900 0.0393 62.60
翟宝星 董事、总经理 0 200,000 0.0391 59.71
张谦 董事、董事会秘书 0 100,900 0.0197 30.70
毛丽艳 财务总监 0 100,000 0.0195 29.58
合计 — — 601800 0.1176 182.59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参与本次增持计划的增持主体承诺:在本次增持实施完毕之后 6 个月内及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