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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10 沪市 紫江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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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江企业: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1

紫江企业: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210        证券简称:紫江企业        公告编号:临 2024-016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 2024 年 4 月 8 日、
4 月 9 日、4 月 10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征询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风险提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 2024 年 4 月 8 日、4 月 9 日、4 月 10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
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以包装业务为核心,主要产品为 PET 瓶及瓶坯、皇冠盖、塑料防盗盖、标签、喷铝纸及纸板、彩色纸包装印刷、薄膜等包装材料以及饮料 OEM 等产品。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内部生产经营活动秩序正常,所处的市场环境及行业政策也未发生重大调整。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关注到近期固态、半固态电池概念受市场关注度较高,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江新材”)主营产品为锂电池铝塑膜,与固态、半固态电池领域客户的合作仍处于产品送样测试及优化阶段,尚未形成规模化销售,该领域业务收入占公司主营收入比例极小,对公司短期业绩影响有限。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

  (四)其它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上市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本公司股票 2024 年 4 月 8 日、4 月 9 日、4 月 10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
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业绩波动风险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了《2023
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告。2023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91.16 亿元,比去年同期
下降 5.13%;营业总成本 71.67 亿元,比去年同期下降 6.08%;实现营业利润 7.50 亿
元,比去年同期下降 6.8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60 亿元,比去年同期下降 7.24%,主要原因是公司去年同期处置上海数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3.72%股权获得收益较多而报告期没有所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 5.65 亿元,比去年同期上升 7.6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26.96 亿元,
比去年同期上升 253.34%,主要原因是房地产预售预收房款的大幅增长和包装及商贸业务应收款项的压减和回笼所致。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业绩波动,注意防范二级
市场投资风险。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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