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配股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01年度增资配股方案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173号”文核准,《配股说明 书》刊登于2001年8月10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为方便广大投资 者认购,现就公司《配股说明书》刊登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配股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A股 。
2、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3、配股价格:每股人民币16.50元。
4、配股比例:以200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234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配3股。
5、配股数量:本次配股共可配售2896万股,其中向法人股股东配售346万股,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2550万股。
6、配股代码:700210。
7、股权登记日:2001年8月17日。
8、除权基准日:2001年8月20日。
9、配售对象:2001年8月1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 公司登记在册的“紫江企业”全体股东。
10、配股缴款起止日:2001年8月20日至2001年8月31日止 期内券商营业日 ,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11、缴款地点:社会公众股股东在认购期内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公司证券营业网点办理缴款手续;法人股股东在认购期内凭有效证件、持股证明到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办理配股缴款手续。
12、缴款办法:社会公众股股东认购应配股份时,填写“紫江配股”申报单,配股代码为“700210”,每股价格16.50元,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止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 数乘以配售比例0.3四舍五入后取整,不足一股的部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惯例办理。法人股股东凭介绍信、股东帐户卡、原始收据按现有股数乘以配售比例0.3后取整,到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缴款手续。
13、逾期未被认购股份的处理办法:未被认购的社会公众股的配股部分由承销团包销。
14、获配股票的交易:本次社会公众股配股的上市交易日期,将由本公司于本次 配股结束并刊登股份变动公告后,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安排上市,届时将另行公告。配股认购后产生的零股按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执行。法人股配股增加部分,在国家有 关政策尚未出台前暂不上市流通。
投资者如需了解详细情况,请查阅2001年8月1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本公司2001年度《配股说明书》。
咨询电话:021-54421100193
联系人:黄冰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