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超额利润分享实施细则
一、年度超额利润分享适用条件
1、公司作为科技型商业一类企业,符合相关政策要求,具备开展超额利润分享方案的条件。
2、公司年度利润创造能力与战略发展要求匹配,满足本年度对目标利润的考核要求。
3、公司建立了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人力资源管理基础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近三年没有因财务、税收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
二、2021年度目标利润计算基础
1、年度利润考核目标
根据超额利润分享方案中提到的任期考核目标,测算2021年度超额分享净利润考核目标值为20,000万元。
2、近三年企业实际利润金额
2018-2020年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取得较好的成绩,均全面完成业绩考核指标,三年净利润平均值为11,840万元,近三年实际净利润如下:
单位:万元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净利润 7,897 10,594 17,029
3、本行业上年度平均利润水平
根据证监会行业分类标准、公司发展背景及主营业务情况,分别从有色金属压延行业、科研院所转制上市公司及主营业务相似的上市公司中选取了江丰电子、阿石创、安泰科技、中科三环、云南锗业、光智科技作为行业对标企业,以对标企业的平均净资产,匹配公司净资产情况,测算出的净利润水平,用以确定本行业利润平均水平。详见下表:
序号 企业名称 2020 年净资产收益率(%)
1 江丰电子 17.15
2 阿石创 1.33
3 安泰科技 2.28
4 中科三环 2.8
5 云南锗业 1.57
6 光智科技 6.51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27
经测算,本行业上年度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5.27%,以此测算出的行业平均利润水平为17,171万元。
三、2021年度目标利润确定
1、2021年度目标利润确定影响因素
根据上述年度利润考核目标值、近三年企业实际利润金额和本行业上年度平均利润水平三种标准,分别计算目标利润,并取利润水平最高者作为年度目标利润值。
2、2021年度目标利润值
(1)公司的年度净利润考核目标(20,000万元)
(2)公司近三年平均净利润(11,840万元)
(3)按照行业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计算的净利润(17,171万元)
取三者最高值净利润20,000万元作为公司超额分享目标利润。
3、2021年度目标利润值与四年目标规划值差异分析
根据以上测算情况,公司2021年年度目标利润值与四年目标规划值一致,不存在差异。
四、年度超额利润的计算和分配规则
(一)年度超额利润的计算
年度超额利润分享额为公司当年超额利润的30%,即:
年度超额利润分享额=(年度实现净利润-年度目标净利润值)*30%
(二)超额利润分享额的分配规则
(1)有研新材董事会决策本部及各子公司分配份额比例,各经营班子制定其公司内个人分配份额比例,并提请有研新材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决策。2021 年度各子公司及本部分配比例如下:
有研亿金 有研稀土 有研国晶辉 有研医疗 山东有研国 新材本部
(光电) 晶辉
35% 23% 16% 7.5% 5.5% 13%
(2)各子公司遵循最高份额持有人不超所在公司激励对象平均分额 5 倍,不超所在公司激励对象最低份额 10 倍的原则;
(3)各子公司激励对象选取时,除满足工作时间 1 年以上、考核优良、核心骨干等因素外,管理序列应在 G5 以上,技术序列应在 T4 以上,操作序列应在C3 以上,其他人员占比不超过所在公司激励对象总人数的 10%;
(4)激励对象每年因超额利润分享获取的收益不高于当年工资与绩效之和,科技人员适度放宽该比例限制。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