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01 证券简称:生物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11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2 月 7 日、
2023 年 3 月 16 日、2023 年 5 月 9 日、2023 年 5 月 31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等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并于 2024 年1 月 12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部分调整。根据前述决议,公司本次发行相关决议和相关授权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本次发行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即有效期至 2024 年 3 月 15 日。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相关决议和相关授权的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在进行中,为保证本次发行相关工作持续、有效、顺利地进行,公司于 2024年 2 月 28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宜之授权有效期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将本次发
行相关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5 年 3 月 15 日。除延
长上述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关联董事对前述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
有利于确保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宜之授权有效期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上述延长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