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临 2022-056
江 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或“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或“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经公司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事前沟通和协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不再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公司拟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一、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99 年 1 月,2013 年 11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万通金融中心 A 座 24 层
首席合伙人:姚庚春。
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99 年 1 月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万通金融中心 A 座 24 层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姚庚春
上年度末(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157 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796 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33 人
3、业务规模
最近一年(2021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29,658.56 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115,318.28 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38,705.95 万元
上年度(2021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6 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制造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11,134.50 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事务所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21 年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1,500.00 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 17,640.49 万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23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1 次。50 名从业人员近
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22 次、自律
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1 次。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
俞俊,200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
始在本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 家。
(2)质量控制复核人:
杨如玉,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家。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俞俊,200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
始在本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 家。
楼佳男,201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中兴财光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及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2022 年度审计费用将以 2021 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 3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1 年
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聘期内,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顺利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经协商一致,公司拟改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宜与中汇进行了充分沟通,中汇对变更事宜无异议。因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有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拟变更会计事务所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的情况,对中兴财光华的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兴财光华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我们同意聘任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中兴财光华具备证券业务的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业务的工作要求,能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中兴财光华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聘请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聘请中兴财光华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讯表决),审
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中兴财光华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