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项目名称:“西洛他唑等上市化学仿制药的一致性评价项目”中的西
洛他唑片、利奈唑胺葡萄糖注射液、注射用艾司奥美拉唑钠 3 个子研发
项目,以及“利奈唑胺与沃诺拉赞的仿制项目”中的利奈唑胺片剂的仿
制、沃诺拉赞片剂的仿制 2 个子研发项目。
新项目名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剩余的募集资金 5,602 万元及利息收入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
2021 年 4 月 26 日,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下属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中医药”)经营发展和实际生产需要,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变更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084 号)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538 万股新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 41,046,070
股,发行对象为 6 名,发行价格为 12.5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513,896,796.40
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 11,519,544.24 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502,377,252.16 元。2015 年 9 月 30 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 115325 号)验证,确认本次募集资金已到账。公司对上述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本次拟终止“西洛他唑等上市化学仿制药的一致性评价项目”中的西洛他唑片、利奈唑胺葡萄糖注射液、注射用艾司奥美拉唑钠 3 个子研发项目,以及“利奈唑胺与沃诺拉赞的仿制项目”中的利奈唑胺片剂的仿制、沃诺拉赞片剂的仿制 2 个子研发项目,并将其剩余的募集资金 5,602万元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本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11.15%。
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 “西洛他唑等上市化学仿制药的一致性评价项目”中的西洛他唑片、利奈唑胺葡萄糖注射液、注射用艾司奥美拉唑钠 3个子研发项目,以及“利奈唑胺与沃诺拉赞的仿制项目”中的利奈唑胺片剂的仿制、沃诺拉赞片剂的仿制 2 个子研发项目。
截至 2021 年 2 月末,西洛他唑等上市化学仿制药的一致性评价项目和利奈
唑胺与沃诺拉赞的仿制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1、“西洛他唑等上市化学仿制药的一致性评价”项目具体研发明细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计 募投项目实 募投项目实 本次
号 项目名称 划投入额 际使用金额 际剩余金额 是否
变更
1 西洛他唑片一致性评价 890 158 732 是
2 利奈唑胺葡萄糖注射液一致性评价 1,260 52 1,208 是
3 注射用艾司奥美拉唑钠一致性评价 845 14 831 是
4 卡络磺钠注射剂一致性评价 940 182 758 否
5 阿比多尔一致性评价 200 119 81 否
6 一致性评价研发项目相关设备购置 170 170 0 否
合计 4,305 695 3,610 --
2、“利奈唑胺与沃诺拉赞的仿制”项目具体研发明细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计 募投项目实 募投项目实 本次
号 项目名称 划投入额 际使用金额 际剩余金额 是否
变更
1 利奈唑胺片剂的仿制 1,160 129 1,031 是
2 沃诺拉赞片剂的仿制 1,800 - 1,800 是
3 利奈唑胺氯化钠注射液的仿制 1,040 271 769 否
4 仿制药研发项目相关设备购置 250 17 233 否
合计 4,250 417 3,833 --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本次拟变更上述研发项目主要是受政策法规、市场环境及项目进度的影响,其中拟变更西洛他唑片一致性评价是由于国家药监局(NMPA)公布的参比制剂已退市,公司无法获取参比制剂;拟变更利奈唑胺葡萄糖注射液一致性评价、注射用艾司奥美拉唑钠一致性评价、利奈唑胺片剂的仿制、沃诺拉赞片剂的仿制主要是由于上述产品同质化竞争严重,进入集中采购的可能性也比较大,而公司的研发进度又相对落后。因此,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避免增加投资损失,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本着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经审慎研究论证后,公司决定终止上述研发项目,并将剩余的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并结合吴中医药目前实际情况作出的优化调整,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拟使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优化资源配置,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全体股东收益。本次变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该项议案。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拟终止“西洛他唑等上市化学仿制药的一致性评价项目”中的西洛他唑片、利奈唑胺葡萄糖注射液、注射用艾司奥美拉唑钠3个子研发项目,以及“利奈唑胺与沃诺拉赞的仿制项目”中的利奈唑胺片剂的仿制、沃诺拉赞片剂的仿制2个子研发项目,并将其剩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除尚需取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外,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无异议。
五、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备查文件
1、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5、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