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临 2021-034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江苏
吴中”)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
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 2020 年度审计工作的评价和2021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作为本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 1992 年,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
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69 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665 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9 人
3、业务规模
最近一年(2019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68,665 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52,004 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19,263 万元
上年度(2019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8 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5)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7,581 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 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2
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近三年 3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
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3 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 次,未受到过刑事处
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和 IPO 企业的审计工作,具备丰富的资本市场审计经验。2020 年 5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超过 10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质量控制复核人:
李会英,中国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7 年 1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质控复核;近三年复核过超过 20 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孙业亮,中国注册会计师,项目经理。201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
始从事审计行业、2019 年 8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中汇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报告期内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年度审计费用,预计支付中汇2020年度审计费用合计18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50万元,
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30 万元),上述审计费用已经公司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21 年度审计费用将以 2020 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所有执行审计业务的人员,
在公司审计期间未获取除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以外的任何现金及其他任何形式经济利益,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成员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审计组成人员具有承办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同时也能保持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根据其2020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及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提议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0 年度审计工作的评价和 2021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我们同意继续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
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 2020 年度审计工作的评价和 2021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
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