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临2021-012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金额: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
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的闲置非公开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现金管理投资类型:仅限于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投资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以及低风险、
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
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1 年 3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
二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和第九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
讯表决),审议通过了该事项。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 2084 号《关于核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41,046,070 股,每股发行价格 12.52 元。
截至 2015 年 9 月 29 日,公司实际已向 6 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 41,046,070 股,募集资金总额 513,896,796.4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02,377,252.16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 115325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3、前次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讯表决)和第九
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讯表决),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的闲置非公开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截至 2021 年 3 月 10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416,609,702.73 元,尚
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105,287,602.38 元(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加已购买未到期理财产品的净额),其中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未到期理财产品的净额40,000,000.00 元。
(三)现金管理品种
为控制风险,现金管理产品仅限于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投资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以及低风险、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公司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不得与发行主体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四)现金管理额度及有效期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资金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六)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进行结构性存款及购买低风险、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2、公司资金管理中心需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分析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核心产业为医药行业。公司 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9 月份的基本
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19年12月31日(已经审计)
资产总额 426,446.30 391,991.93
负债总额 194,803.43 155,660.53
资产净额 231,642.87 236,331.40
2020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19 年度(已经审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9,930.36 -16,602.79
流量净额
2020 年 9 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 45.68%,公司资产负债率较低,资金结构
合理,运营健康,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风险提示
公司现金管理产品仅限于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投资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以及低风险、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主要风险如下:
(1)尽管公司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现金管理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在保障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谨慎选择理财产品种类,做好投资组合,确定投资期限,控制投资风险。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2021 年 3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讯
表决)和第九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核查后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的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3、通过对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已履行投资决策的相关程序,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确认,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江苏吴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金额:万元
实际投入金 实际收回 尚未收回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收益
额 本金 本金金额
1 保本浮动收益型 12,000.00 8,000.00 144.49 4,000.00
合计 12,000.00 8,000.00 144.49 4,00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4,00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1.70
最近12个月现金管理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2.24
目前已使用的现金管理额度 4,000.00
尚未使用的现金管理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