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证券代码: 600200 编号:临2010—018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0 年11 月1 日,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隆兴置业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兴公司”)与苏州市国土资源局正式签订了《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根据合同相关条款,隆兴公司取得了
宗地编号为苏地2010-G-18 的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该地块位于苏州市金阊区
富强路西、黄花泾河东,共计面积为83556.3 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该
土地最终成交价为人民币192680000 元,计每平方米为人民币2306 元。根据合
同规定,隆兴公司将在该地块为政府建设定销商品房项目。
该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93271.42 平方米,其中计容积率面积为245881.72 平
方米,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为47389.70 平方米,容积率为2.943,建筑密度为
14.31%。绿化率为44.20%。项目预计总投资为10 亿元(含土地价款),资金来
源为自筹和银行贷款。为便于项目的实际运作,隆兴公司将在项目所在地苏州市
金阊区设立分支机构,即设立苏州隆兴置业有限公司金阊分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各
项日常管理。此外,公司根据该项目的实际开发情况,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将同苏州家和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和公司”)合作开发的方式来建设该
项目。项目建设资金由双方各自承担50%,并按照双方各50%的比例享受分红及
承担亏损责任。该项目预计于2010 年12 月31 日之前开工建设,并于2012 年6
月21 日之前竣工。
由于该项目为政府建设定销商品房项目,隆兴置业同意项目建成后按既定价
格移交给政府,由政府按照每平米5350 元的价格进行销售,因此大大降低了该
项目的经营风险,并保证了项目的固定收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盈利能力均
有较大的促进作用。此外,该项目是公司进行产业战略调整以后的首次重大举措,此项目的顺利
实施将为公司今后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奠定基础。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 年11 月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