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99 证券简称:金种子酒 公告编号:临2010-24
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土地使用权和在建房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受让合肥天智电子
安全控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天智”)合法拥有合肥市高新区AS-5 地块
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全部房产,该地块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合高新国用[2007]第
001 号,面积约10,000 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用途为工业,使用年限至
2056 年11 月2 日。该土地上在建工程两栋及其附属物,其中生产研发大楼主
体12 层,建筑面积11,890 平方米(尚有部分零星工程未完工,待竣工验收和
决算,最终面积以实测登记为准),生产车间大楼建筑层数主体五层,建筑面
积5,661 平方米(已完工,尚未竣工验收和决算,最终面积以实测登记为准)。
双方同意以2010 年1 月31 日为资产转让的评估基准日,共同委托安徽国信资
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资产进行评估,评估值作为上述资产转让的参考价
格,最终确定转让价格为3,880 万元。本次受让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将主要
用于公司营销与物流网络建设项目中营销与物流运营中心的实施。
2010 年5 月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公司九名董事全
票赞成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受让土地使用权和在建房产的议案》。独立董事
认为:“实施本项目是公司‘聚焦资源,做强主业白酒’的战略需要,在合肥
建立营销与物流运营中心,有助于公司加强省内外市场的进一步开拓和管理。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白酒业务的有效市场覆盖区域将大幅增加,有助于有
效提高区域网络的深度发展,提升公司的营销管理能力、市场反应能力和终端
服务能力,支撑公司稳步扩大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
力和核心竞争力。”
1公司本次受让行为未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受让行为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合肥天智电子安全控制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金桂路189 号
成立日期:2006 年3 月27 日
法定代表人:赵宁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经营范围:电力设备设施安全防护管理系统、移动、电信基站安全防
护管理系统、计算机信息系统、智能锁芯片、智能锁系列产品及软件的研发、
生产、销售、服务、转让(涉及行政许可的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
⑴ 交易标的为合肥天智拥有的位于合肥市高新区金桂路和习友路交叉口
的合肥市高新区AS-5 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及该土地上的在建的生产研发大楼
一栋和生产车间大楼一栋及其附属物。
⑵ 该土地使用权位于合肥市高新区AS-5 地块,土地使用权证号:合高新
国用[2007]第001 号,土地使用权面积10,000 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出让,
用途为工业,使用年限至2056 年11 月2 日。
⑶ 生产研发大楼建筑层数主体12 层,地下1 层,建筑面积11,890 平方
米(尚有部分零星工程未完工,待竣工验收和决算,最终面积以实测登记为准)。
生产车间大楼建筑层数主体五层,局部六层,建筑面积5,661 平方米(已完工,
尚未竣工验收和决算,最终面积以实测登记为准)。
2、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书》(皖国信评报字
[2010]第107 号),报告书显示:
2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按受双方共同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市场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安徽
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受让的合肥天智电子安全控制有限公司拥有的生
产研发大楼、生产车间大楼及其附属物和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在2010 年1 月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
经评定估算,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受让的合肥天智电子安全控
制有限公司的生产研发大楼、生产车间大楼在建房产及其附属物(含土地使用
权)在2010 年1 月31 日及相关前提下的评估结果为4,181.68 万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乙方)于2010 年5 月12 日与合肥天智(甲方)签订了购买意向协
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1、转让标的
标的为甲方所有的位于合肥市高新区金桂路与习友路交叉口合肥市高新
区AS-5 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用该土地上的生产研发大楼一栋和生产车间大楼
一栋及其附属物。生产研发大楼建筑层数主体12 层,局部2 层,地下1 层,
建筑面积11,890 平方米;生产车间大楼建筑层数主体五层,局部六层,建筑
面积5,661 平方米。该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合高新国用[2007]第001 号,土地使
用权面积为10,000 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用途为工业,使用年限至2056
年11 月2 日。
2、转让价格
甲、乙双方同意以2010 年1 月31 日为转让的评估基准日,聘请评估机构
对上述资产予以评估,以评估价值作为上述资产转让的参考价格。经双方协商
同意上述两栋大楼及全部10,000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及其他附属物的转让价格
合计为人民币叁仟捌佰捌拾万元整。
3、资产的移交、证照的办理
甲方于2010 年5 月31 日前,办理完生产研发大楼和生产车间大楼的竣工
验收备案手续,并向本公司移交验收合格的生产研发大楼、生产车间大楼及其
附属物。甲方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将房地产所有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书办理
3至公司名下。
4、转让款支付
1)双方同意,以合肥天智名义设立双方共管帐户,乙方先行向双方共管
帐户汇入2,000 万元作为定金,用于支付与协议转让房产相关的甲方银行贷款、
各项工程欠款和搬迁费用等。
2)甲方于2010 年5 月31 日前,办理完生产研发大楼和生产车间大楼的
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并向乙方移交经生产研发大楼和生产车间大楼竣工验收报
告复印件。乙方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双方共管账
户汇入1,000 万元。
3)在甲方将全部房地产所有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书办理至乙方名下且
本协议项下的土地抵押、工程欠款等债务了结后,帐户解除共管,同时乙方将
剩余的880 万元支付给甲方。
5、附则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乙方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后生效。
六、受让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适应市场快速发展,实现“全国化、高档化、本土化、差异化”的
营销战略,提高企业营销管理能力、市场反应能力和物流能力,公司拟在合肥
市建设营销与物流运营中心,需要购买符合实施该项目建设要求的房产和土
地。
实施本项目是公司“聚焦资源,做强主业白酒”的战略需要,通过营销与
物流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可以逐步形成营销与物流中心、营销网点、经销商、
终端之间相互支撑、协同运作、快速响应的营销、服务和信息体系,公司白酒
业务的有效市场覆盖区域将大幅增加,有助于有效提高区域网络的深度发展,
提升公司的营销管理能力、市场反应能力和终端服务能力,支撑公司稳步扩大
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本项目的实施,对公司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它将为公司的长远健康发
展、未来可持续发展,为把公司打造成为国内一线白酒品牌打下坚实的基础。
4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资产评估报告(皖国信评报字[2010]第107 号);
3、双方签订的转让协议书。
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 年5 月12 日
5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拟收购合肥天智电子安全控制有限公司资产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皖国信评报字(2010)第107 号
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 合肥
二○一○年三月四日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合肥天智电子安全控制有限公司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目录
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目 录
一、资产评估报告书声明...........................................1
二、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2
三、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3
首部.........................................................3
绪言.........................................................3
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简介...3
被评估单位简介...............................................4
评估目的.....................................................4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4
价值类型及其定义.............................................4
评估基准日...................................................5
评估依据.....................................................5
评估方法.....................................................7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7
评估假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