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198 股票简称:*ST 大唐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间接参股公司部分股权转让之重大资产重组
之
实施情况报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对本报告书内容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保证其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提供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次交易的审批机关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本报告书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公司《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间接参股公司部分股权转让之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全文,该重组报告书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目录
公司声明...... 2
目录...... 3
释义...... 4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6
(一)交易方案概况 ...... 6
(二)本次交易方案的具体内容 ...... 6
二、本次交易实施过程...... 7
(一)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 ...... 7
(二)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交割情况 ...... 7
三、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8四、重组实施过程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
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8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 8
六、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9
(一)相关协议的履行情况 ...... 9
(二)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 9
七、本次交易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 9
八、中介机构关于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结论意见...... 10
(一)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10
(二)法律顾问意见 ...... 10
九、备查文件...... 11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大唐电信 指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T 大唐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本次重大资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间接参股公司股权转让之
产重组 指 重大资产重组,即大唐电信下属企业联芯科技公开挂牌
转让其所持瓴盛科技 6.701%的股权
控股股东、电信科研院 指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信科 指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瓴盛科技 指 瓴盛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 指 大唐电信间接控股孙公司联芯科技所持有的瓴盛科技
6.701%的股权
小米产业基金 指 湖北小米长江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烟台智路 指 烟台智路晟邦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交易对方 指 小米产业基金及烟台智路
联芯科技 指 联芯科技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指 2021 年 3 月 31 日
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立信会计师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观韬中茂/律师/法律顾问 指 北京市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中资/资产评估机构/中资评估 指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中资评估出具的《联芯科技有限公司拟转让瓴盛科技有
《资产评估报告》 指 限公司股权项目所涉及的瓴盛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
权益资产评估报告》(中资评报字(2021)258 号)
立信会计师出具的《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
《备考审阅报告》 指 告及备考财务报表(2020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3 月 31
日)》(信会师报字[2021]第 ZG11697 号)
《产权交易合同》 指 联芯科技、小米产业基金、烟台智路三方签署的《债务
转让协议》。
《产权交易合同之补充协议》 指 联芯科技、小米产业基金、烟台智路三方签署的《产权
交易合同之补充协议》。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本报告书 指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间接参股公司部分股权转
让之重大资产重组之实施情况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说明:本报告书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一)交易方案概况
公司下属企业联芯科技拟通过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以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参股公司瓴盛科技 6.701%的股权。
本次交易完成后,根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
第 ZG11697 号),大唐电信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1 年 3 月 31 日资产负债率将分别
由 116.53%、120.38%下降至 113.57%、117.24%,有利于提升大唐电信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本次交易方案的具体内容
1、标的资产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瓴盛科技 6.701%的股权。
2、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小米产业基金及烟台智路。
3、标的资产的评估和作价情况
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中资评报字(2021)258 号《资产评估报告》,以 2021 年 3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瓴盛科技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瓴盛科技评估基准日的账面净资产 215,440.85
万元,评估值为 219,627.30 万元,增值额 4,186.46 万元,增值率为 1.94%。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瓴盛科技注册资本为 298,460.64 万元,目前公司实收资本为220,229.25 万元,尚有 78,231.39 万元未出资到位。《上海市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审核手册》规定:“长期投资单位在注册资本在认缴期内,原则上应按照章程、协议履行出资义务后才能享有相应股东权益,在企业实缴状态符合公司法、章程约定的情况下,评估可以按照以下方式确认股东权益价值:部分股东权益价值=(评估基准日全部股东权益价值评估值+应缴未缴出资额)×该股东认缴的出资比例-该股东应缴未缴出资额。”
参考上述审核手册规定,本次转让瓴盛科技股权作价最终以 297,858.69 万元(现有评估值+应缴未缴注册资本)相应确定。结合上述评估情况,瓴盛科技 6.701%股权
技 3.3505%股权,并分别支付对价 1.00 亿元。
4、标的资产过渡期期间损益归属
自评估基准日到产权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期间内产生的损益由工商变更后的瓴盛科技股东按股权比例承担和享有。交易各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二、本次交易实施过程
(一)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
1、2021年6月25日,中国信科出具《关于对瓴盛科技部分股权实施挂牌转让相关方案的请示的复函》,批准瓴盛科技挂牌方案;
2、2021年5月- 6月,瓴盛科技相关股东分别出具申明函,同意联芯科技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征集股权意向受让方;
3、2021年7月1日,中国信科完成瓴盛科技本次评估报告备案相关程序;
4、2021年7月2日,大唐电信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间接参股公司部分股权转让之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相关议案;
5、2021年8月,瓴盛科技相关股东分别出具申明函,确认本次交易的受让方并放弃优先受让权;
6、2021年9月8日,大唐电信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间接参股公司部分股权转让之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及相关议案;
7、2021年9月24日,大唐电信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间接参股公司部分股权转让之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