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证券简称:伊力特 股票代码:600197 公告编号:2023-014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 年 12 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 号
68 号楼 A-1 和 A-5 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天职国际合伙人 71 人,注册会计师 943 人,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313 人。
天职国际 2021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26.71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 21.11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9.41 亿元。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22 家,主要行业(证
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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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2.82 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及 2023 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
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
督管理措施 8 次,涉及人员 20 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1:刘丹,201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 2:乔小刚,202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22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解小雨,200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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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2 年度,公司向该会计师事务所支付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合计 110 万
元(含差旅费等其他费用),其中支付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75 万元,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5 万元。2023 年度,定价原则未发生变化,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及内控审计费用合计仍为含税价 110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为公司提供 2022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根据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情况的了解,独立董事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并基于独立判断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为公司提供 2022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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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我们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八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经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公司拟向该会计师事务所支付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合计 110 万元(含差旅费等其他费
用),其中支付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75 万元,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5 万元。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