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伊力特 股票代码:600197 公告编号: 2022-022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 6 月 24 日以传
真方式发出召开公司八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2022年6月30日下午15:30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八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会董事 7 人,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 7 票。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不提前赎回“伊力转债”的议案(此项议案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
弃权票 0 票);
公司股票自2022年6月10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伊力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21.33元/股),已触发“伊力转债”的赎回条款。
考虑到8.76亿元的“伊力转债”已有72%完成转股,同时募集资金已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中项目规范使用完毕,综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计划及当前的市场情况,董事会拟决定在未来六个月(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伊力转债”再触发赎回条款时,均不行使该权利,不提前赎回“伊力转债”。 2023年1月1日起以1月1日(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为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伊力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伊力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提前赎回“伊力转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二、关于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人选的议案
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张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故需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人员结构。调整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的组成情况如下:
(1)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人员
主任委员:陈智
委员:陈双英、张勇、蒋宏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人员
主任委员:肖建峰
委员:张勇、冉斌、蒋宏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人员
主任委员:冉斌
委员:陈智、张勇、肖建峰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人员
主任委员:蒋宏
委员:张勇、冉斌、肖建峰
(5)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人员
主任委员:张勇
委员:蒋宏、冉斌、肖建峰
三、公司章程修正案(此项议案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近年来致力于夯实主业,筑牢基础,根据企业发展规划,公司计划扩大经营范围,拟增加“纯净水的生产和销售;酒曲的生产和销售”(增加范围的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名称为准),为此拟对《公司章程》第十六条进行修订。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进行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告编号:2022-024)。
特此公告。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