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93 证券简称:创兴资源 公告编号:2015-087号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之全资子公司湖南神龙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第二次拍卖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11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事宜的议案》、《关于审议<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及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根据该决议以及《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公司将通过公开拍卖的方式出售所持有的湖南神龙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
2015年11月,公司与上海信元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信元”)签订《上海市拍卖业委托拍卖合同》,委托上海信元拍卖上述标的资产。2015年12月2日下午,公司收到上海信元通知,上述标的资产的第一次拍卖会因无人应价而流拍。
公司于2015年12月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委托上海信元拍卖有限公司拍卖湖南神龙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关于调整湖南神龙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拍卖底价的议案》和《关于审议<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及其摘要(修订稿)的议案》。根据该决议,公司委托上海信元拍卖有限公司再次拍卖标的资产,拍卖底价由50万元调整为1元,其他拍卖条件不变。
上述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相关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2015年11月17日、2015年12月2日、2015年12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应本公司委托,上海信元于2015年12月13日上午在浦东新区商城路660
号12楼(上海信元拍卖厅)举行关于上述标的资产的第二次股权拍卖会。拍卖会结束,上海信元向本公司提交了本次拍卖会的《拍卖成交确认书》。根据该《拍卖成交确认书》,自然人李春晓先生以人民币一千元竞得上述标的资产。
同日,公司与李春晓先生签署了附带生效条件的《湖南神龙矿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李春晓先生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后续事项,于近期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等议案。公司将对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出售的标的资产通过公开拍卖确定了交易对方和交易价格,需经公司董事会重新审议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重组事项是否能达成仍然存在不确定性,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