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92 证券简称:长城电工 公告编号:2021-28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 3 名,实参会 3 名。会议
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公司 2021 年度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1 年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三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公司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事务所是一家专业化、规范化、规模化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0 年的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与所有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公司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 年)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本规划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保证公司股东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平衡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远回报,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股东回报规划与机制,确保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公司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系公司开展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关联交易事项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未发现通过此项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也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以上二、三项议案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