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锦州港/锦港 B 股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500,020,130.51 -43.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002,414.64 -14.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4,280,837.65 -29.7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1,348,686.35 -77.2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09886 -14.1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09886 -14.1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33 减少 0.05 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17,180,783,350.87 17,208,881,792.65 -0.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 6,770,679,545.78 6,745,555,832.57 0.37
者权益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本期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 -6,588.49
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
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 65,164.72
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
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 -1,918,400.00
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14,688,758.66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
失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
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产生的收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
期净损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
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
次性影响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
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
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61,832.29
权益法确认的投资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8,069,817.72 收益中属于非经常
性损益的部分
减:所得税影响额 3,222,691.8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6,316.11
合计 17,721,576.99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
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名称 变动比例(%) 主要原因
营业收入 -43.28 主要是贸易业务收入减少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77.28 主要是本期以商业票据、供应链金融结算付款净
净额 增加额小于去年同期净增加额所致。
注:2024 年一季度,公司将净额法核算的贸易业务收到的现金 327,012.94 万元列示在“收
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将净额法核算的贸易业务支付的现金 342,799.03 万元列示在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上年同期相同性质的款项分别列示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收到的现金”和“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 96,390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不适用
数 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持有有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 限售条
例(%) 件股份 股份
数量 状态 数量
大连港投融资控股集团 国有法人 382,110,546 19.08 0 无 0
有限公司
西藏海涵交通发展有限 境内非国有 285,710,725 14.27 0 质押 285,700,000
公司 法人
西藏天圣交通发展投资 境内非国有 120,220,405 6.00 0 质押 120,220,000
有限公司 法人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 国有法人 118,170,000 5.90 0 无 0
限公司
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 国家 101,442,095 5.07 0 无 0
理有限公司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 58,340,000 2.91 0 质押 40,000,000
法人
北京隆慧投资有限公司
-隆慧汇朴战略投资私 其他 12,158,292 0.61 0 无 0
募证券投资基金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10,299,990 0.51 0 无 0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8,723,288 0.44 0 无 0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严书晨 境内自然人 7,850,900 0.39 0 无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大连港投融资控股集团 382,110,546 人民币普通股 382,110,546
有限公司
西藏海涵交通发展有限 285,710,725 人民币普通股 285,710,725
公司
西藏天圣交通发展投资 120,220,405 人民币普通股 120,220,405
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 11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