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泉阳泉 公告编号:临 2023—017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以通讯
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姜长龙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7 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监事会对董事 2022 年度履职评价报告(非表决事项)
3、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2 年度,公司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7,149,843.08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1,027,534,412.97 元 。 其 中 , 母 公司 会计 报 表 2022 年 度 实 现 净 利 润
38,552,395.44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需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以前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1,801,199,729.03 元,母公司当期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62,647,333.59 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修订)》及《公
司章程》规定,公司 2022 年不满足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董事会拟定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 2023-019 号《关于 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
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 2023-020 号《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公
告》,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该 报 告 的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该 报 告 的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 报 告 的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1、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关于 2023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本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 2023-021 号《关于 2023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
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3、2023 年度生产经营、建设项目投资计划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4、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均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 2023-022 号《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5、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该 专 项 报 告 的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6、《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 2023-023 号《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8、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9、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定于 2022 年 5 月 22 日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临 2023-024 号《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董事会决议事项第 1、4、5、6、7、10、11、12、14、17、18 项,需提请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