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188 股票简称: 兖矿能源 编号:临 2022-041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8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2018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人数由 436 名调整为 430 名
股票期权数量: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
票期权数量由 13,225,500 份调整为 13,015,200 份
公司于2022 年4月2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调整 2018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调整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同时相应调整了股票期权数量并注销相关股票期权(“本次调整”)。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调整相关内容
(一)调整激励对象名单
1.调整依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公司《2018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辞职、公司裁员、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的,在情况发生之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调整事由
六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失去行权资格。
3.调整结果
调整后,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 436 名调整为 430 名。
(二)调整股票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1.调整及注销原因
因六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调整及注销结果
本次共需注销股票期权 210,300 份,其中:注销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期权 16,500 份(调减激励对象一人)。经过本次调整后,
已 获 授但 尚 未行 权 的期 权 数量 由 13,225,500 份 调整 为
13,015,200 份。
二、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以及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造成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后,在董事会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调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调整属公司 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 年度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
及2019年度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调整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时相应调整股票期权数量并注销相关股票期权。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董事会调整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时相应调整股票期权数量并注销相关股票期权。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及《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中国《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调整 2018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独立意见;
(四)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销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五)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兖矿能源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调整 2018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六)公司监事会关于调整 2018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