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并转让部分募投项
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本保荐机构”)作为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中水务”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就国中水务本次终止并转让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220 号文核准,国中水务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8,310,900 股,发行价格为 4.80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51,892,32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29,550,310.90 元,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22,342,009.10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7 年 2 月 24 日存入
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中准验字[2017]1017 号《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验资报告》。募集资金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类别 序号 项目名称 计划投资总额 拟用募集资金
投资总额
1 秦皇岛污水处理工程升级改造项目 18,590.91 17,914.10
2 彰武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 3,741.39 3,741.39
水务工程 3 石门供水工程升级改造项目 23,402.27 22,835.00
建设项目 4 牙克石给排水工程续建项目 10,436.00 10,436.00
5 荣县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 2,974.88 2,261.01
6 南江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 11,619.37 8,001.75
其他项目 1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2 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5,000.00 5,000.00
3 创新研究平台建设项目 5,000.00 5,000.00
合 计 100,764.82 95,189.25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17 年 3 月 2 日,公司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与上海农商银行营业部(自 2018
年 1 月 1 日并入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在上海市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7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及保荐机构申万宏
源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保荐机构
申万宏源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2017 年 7 月 5 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汉中中山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百子湾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文化路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 年 8 月 18 日,公司、
南江家源与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四方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报告期内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违反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问题。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牙克石给排水工程续建项目”剩余的部分募集资金变更投向,投资于“南江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以补充其资金缺口,涉及变更投向的总金额为6,736 万元,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间的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应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创新研究平台建设项目”
两个项目实施终止并将相应募集资金共计 1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支持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使用。
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
的募集资金净额已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拟用募集资 调整后募集 已使用募集
项目类别 号 项目名称 金投资总额 资金投资总 资金金额
额
1 秦皇岛污水处理工程升级改 17,914.10 17,914.10 16,863.91
造项目
2 彰武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 3,741.39 3,741.39 185.21
水务工程 3 石门供水工程升级改造项目 22,835.00 22,835.00 12,912.47
建设项目 牙克石给排水工程续建项目
4 10,436.00 3,700.00 999.21
5 荣县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 2,261.01 2,261.01 2,261.03
6 南江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 8,001.75 14,737.75 11,909.06
1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9,149.98 19,150.64
其他项目 2 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5,000.00 0.00 0.00
3 创新研究平台建设项目 5,000.00 0.00 0.00
合 计 95,189.25 94,339.23 64,281.53
三、本次拟终止并转让募投项目基本情况及主要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石门供水工程升级改造项目拟投资总额 23,980.49 万元,公司拟投入募集资金 22,835.00 万元。本项目包括以下两部分:一是由公司控股孙公司汉中市石门供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门供水”)实施的汉中市石门水厂技改工程(以下简称“A 部分”),总投资 10,534.27 万元;二是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汉中市国中自来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中自来水”)实施的汉中市北城区供水加压服务站(汉中市兴元新区供水工程)(以下简称“B 部分”),总投资 12,867.77 万元。
在项目实施期间A部分因建设内容增加、建设标准提升以及建筑材料成本、人工费上涨导致投资总额增加,B 部分因政府拆迁交地期较长,仍处于地质勘探阶段以及因政府规划调整,减少部分管网建设,导致剩余募集资金。公司于 2019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 B 部分剩余的募集资金 3,762.77 万元转投到 A 部分以
补充其资金缺口。
1、A 部分原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1)A 部分拟投入金额和构成明细如下:
项 目 拟投资总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一、建设投资 14,696.15 14,124.72
其中:1、建筑工程 3,481.65 3,346.35
2、设备购置 4,483.83 4,309.45
3、安装工程 5,984.13 5,751.41
4、工程其他费用 746.54 717.51
二、铺底流动资金 179.34 172.32
三、总投资 14,875.49 14,297.04
(2)A 部分实际投资情况:
项 目 已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一、建设投资 12,735.95
其中:1、建筑工程 2,956.20
2、设备购置 3,636.33
3、安装工程 5,392.49
4、工程其他费用 750.93
二、铺底流动资金 0
三、总投资 12,735.95
A部分于2020年12月竣工,建成后的水厂用于向汉中市主城区供应自来水,由于与其配套的 B 部分没有完成,技改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