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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87 沪市 国中水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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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87:国中水务关于出售北京天地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17-01-05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2017-001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北京天地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中水务”或“公司”)于2015

年12月与上海东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熙投资”)签订了有关出

售北京天地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地人”)100%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公司以人民币650,000,000元的总价款向东熙投资出售天地人100%股权。随后,公司与东熙投资、上海福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激投资”)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东熙投资将原协议项下的所有权利义务一并转让予其全资子公司福激投资,即福激投资作为本次天地人100%股权的收购主体。公司于2016年7月与福激投资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之二次补充协议》,对原协议第2.3条首期股权转让款支付条款进行了变更。公司于2016年10月18日与福激投资签署了《有关北京天地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三次补充协议》、《关于北京天地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质押协议》,对将原协议第2.4条第二期股权转让款支付条款进行了变更。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5年12月3日、2015年12月4日、2015年12月19日、2015年12月22日、2016年7月29日、2016年9月21日、2016年1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述协议及历次补充协议,福激投资应于2016年12月21日前向公司

指定账户以现金方式支付本次股权转让的第二期股权转让款。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福激投资支付的第二期股权转让款。鉴于此,期间公司与福激投资及相关各方进行了多轮催缴,并于2017年1月4日收到福激投资发来的《关于股权收购款的确认函》。福激投资在该函中确认:福激投资应在2016年12月21日及之前向贵公司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款3.25亿元。截至本函件出具之日,福激投资因自身资金问题,尚未能完成上述款项的支付。福激投资正在探讨包括借款、引入新投资人等多种融资方式,并计划在2017年3月31日之前就上述事项

达成协议,并完成上述股权转让款的支付。

    公司高度重视上述事项,并将保留一切必要的合法手段,维护上市公司合法权益。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