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格力地产 编号:临 2022-044
债券代码:150385、143195、143226、188259、185567
债券简称:18 格地 01、18 格地 02、18 格地 03、21 格地 02、22 格地 02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44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了 442,477,876 股人民币普通股,
于 2016 年 8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
托管相关事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99,999,999.28 元,扣除人民币 60,592,477.87 元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39,407,521.41 元。上述资金于 2016 年 7 月 29 日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6 年 7 月 29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致
同验字(2016)第 110ZC0498 号)。
2、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 227,809.83 万元(其中以
募集资金偿还银行借款 89,972.67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65,000.00 万元。
(2)本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1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0 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
等的净额为 16.43 万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 227,809.83 万元(其中以
募集资金偿还银行借款 89,972.67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65,000.00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419.83 万元。
在各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2021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万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 2002020329100297345 0.08
海拱北支行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 809880100001403 69.88
海分行
珠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80020000008843513 6.48
司横琴支行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 809880100001449 343.38
海分行
合 计 419.83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13年4月23日修订并实施了《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并连同保荐机构新时代证券于 2016 年 8 月 4 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珠海拱北支行、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珠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琴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 2016 年 8 月 11 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
海拱北支行、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目前,募集资金的管理符合《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约定及有关规定。
三、2021 年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说明
截至 2016 年 7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
置换款项计人民币 617,710,125.64 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6]40040030 号)。2016 年 8 月 1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617,710,125.64 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新时代证券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2016 年 8 月 12 日,公司完成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募集资金置
换工作。
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 年 4 月 13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6.5 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新时代证券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已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已通知了保荐机构
及保荐代表人。
2021 年 3 月 25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6.5 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董
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新时代证券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已
于 2022 年 3 月 24 日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已通知了保荐机
构及保荐代表人。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珠海市政府相关要求,经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及之后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香洲港区综合整治工程”后续建设工作,并将其移交给珠海市香洲正方控股有限公司子公司珠海正方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相关回收金
额由珠海市财政局按规定进行清算;经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七届
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之后召开的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实施并移交香洲港区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并将回收资金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具体金额以实际划款日为准)。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6 日披露的“关
于终止实施并移交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将回收资金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均能够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认为:公司已按《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格力地产募集资金 2021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 年年度
编制单位: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93,940.7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27,809.8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截至期末累 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