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格力地产 编号:临2019-013
可转债代码:110030 可转债简称:格力转债
转股代码:190030 转股简称:格力转股
债券代码:135577、150385、143195、143226
债券简称:16格地01、18格地01、18格地02、18格地03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18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2018年12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公司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8元/股(含5.8元/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51,724,137股(含51,724,137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18年12月27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18年12月28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临2018-071号公告。
(二)2019年1月29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51,696,840股,达到回购股份数量的最高限额,占公司总股本的2.51%,回购最高价格4.36元/股,回购最低价格3.92元/股,回购均价4.16元/股,使用资金总额215,163,735.82元(不含交易费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
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司已实施的上述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18年12月11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临2018-066号公告。经公司内部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在此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51,696,840股,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等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情形。
按照截至2019年1月28日公司股本结构计算,则回购股份可能带来的变动情况如下:
1、若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预计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股) 比例(%) 股份数(股) 比例(%)
限售条件流通股 0 0 51,696,840 2.51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060,122,146 1002,008,425,306 97.49
总股本 2,060,122,146 1002,060,122,146 100
2、若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预计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股) 比例(%) 股份数(股) 比例(%)
限售条件流通股 0 0 0 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060,122,146 1002,060,122,146 100
总股本 2,060,122,146 1002,060,122,146 100
3、若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预计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股) 比例(%) 股份数(股) 比例(%)
限售条件流通股 0 0 0 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060,122,146 1002,008,425,306 100
总股本 2,060,122,146 1002,008,425,306 100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的规定,在《回购细则》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明确上述各用途对应的回购股份数量,并经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后续,公司将继续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