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生益科技 股票代码:600183 公告编号:2024—060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增持计划基本情况: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生益科技”)于2024年2月29日披露了《生益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伟华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华电子”)计划自2024年2月29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亿元,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自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截至2024年7月19日,伟华电子通过其QFII账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9,001,400股,占公司总股本(以下如无特别注明,总股本为2,371,338,882股)的0.80%,合计增持金额约为人民币40,003.73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收到伟华电子出具的《关于增持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
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现将伟华电子增持本公司股份的结果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伟华电子有限公司,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伟华电子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95,010,35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53%(总股本为 2,354,629,880 股)。
(三)伟华电子在本次增持计划前 12 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A 股。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4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设置固定价格或价格区间,伟华电子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综合考虑市场波动、窗口期、资金安排等因素,
为保证增持计划顺利实施,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 2024 年 2 月 29 日起 12 个月内。
增持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伟华电子自有资金。
(七)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自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截至 2024 年 7 月 19 日,伟华电子通过其 QFII 账户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9,001,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0%,合计增持金额约为人民币 40,003.73 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截至 2024 年 7 月 19 日,伟华电子持有公司股份 314,011,75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3.24%。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伟华电子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实施增持计划。
(二)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未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