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字[2016]892 号文《关于核准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郭东泽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向郭东泽、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 96,418,732 股
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 7.26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70,000.00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5,635.27 万元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4,364.73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 8 月到位。上述资
金到位情况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会验字[2016]4554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0 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本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0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54,344.93 万元,扣除累
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10,119.46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累计利息净收入 165.31 万元(利息收入 166.65 万元,手续费支出 1.34 万
元)。
二、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鲤城支行(以下
统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于 2016 年 9 月 19 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17610154500000950 4.15
司泉州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 1408010129008221251 0.70
州鲤城支行
合 计 4.85
2016 年 9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配套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稳步实施,提高募集资金投资效益,公司董事会决定向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鲤城支行(以下统称: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银行)于 2016 年 10 月 21 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
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募
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余额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17610154740007456 1.31
司泉州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 1408010119601068939 10,113.30
州鲤城支行
合 计 10,114.61
2018 年 1 月 5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孙公司注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由安通物流使用募集资金 12,425 万元人民币用来向安通物流的全资子公司东南冷链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冷链”)注资,注资的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泉州市石湖港东南冷链的自有土地上建设冷链仓储物流项目。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及子公司安通物流、东南冷链以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鲤城支行于
2018 年 2 月 8 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
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0 年度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0 元,具体
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 年 12 月 18 日,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泉州中院”)
依法裁定安通控股全资子公司安通物流进入重整,并指定安通物流清算组担任管
理人。2020 年 9 月 2 日,经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同意,安通物流管理人依法
将安通物流所持有的全资子公司东南冷链仓储有限公司 100%股权和部分应收债
权打包整体公开处置。经过四轮拍卖,上述标的物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被深圳
前海航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竞得,成交价格为 310,963,495.57 元。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中在东南冷链投建的场站仓储设备及冷链仓储设备同东南冷链的 100%股权一并被转让。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8 年 1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孙公司注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
定由安通物流使用调整后的募集资金用来向安通物流的全资子公司东南冷链仓储有限公司注资,本次注资总额为 12,425.00 万元。本次注资的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泉州市石湖港东南冷链的自有土地上建设冷链仓储物流项目。
2018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东南冷链仓储物流项目实施期限进行延长,预计主体工程从 2019 年一季度起陆续投入使用。本项目支付给工程施工方的金额为 12,060.40 万元,其中涉及股东资金占用的款项
为 10,070.40 万元,资金占用款项已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归还至安通物流募集
基金账户。
2019 年 12 月 18 日,泉州中院依法裁定安通控股全资子公司安通物流进入
重整,并指定安通物流清算组担任管理人。2020 年 9 月 2 日,经泉州市丰泽区
人民法院同意,安通物流管理人依法将安通物流所持有的全资子公司东南冷链仓储有限公司 100%股权和部分应收债权打包整体公开处置。经过四轮拍卖,上述
标的物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被深圳前海航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竞得,成交价格
为 310,963,495.57 元。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中在东南冷链投建的场站仓储设备及冷链仓储设备同东南冷链的 100%股权一并被转让。该项目转让前,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为12,375.52万元(其中,包含原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款10,070.40万元)。因东南冷链 100%股权将被拍卖,同时,因东南冷链母公司安通物流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处于冻结状态,为了避免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的损失,公司将东南冷链募集资金专户剩余募集资金约 656,505.75 元转入公司全资孙公司安通多式联运开
立的银行账户,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安通物流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已解除冻
结,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额转入安通物流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6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4,364.7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4,344.93
承诺投资项 是否已变更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截至期末承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实现的效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
目 项目(含部分 诺投资总额 总额 诺投入金额 金额 入金额(2) 计投入金额 进度(%)(4)= 可以使用状态 益 预计效益 是否发生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