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79 证券简称:*ST安通 公告编号:2021-013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因原控股股东违规对外担保导致公司涉及诉讼
事项进展的公告(三十六)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通控股”或“公司”)涉及诉讼事项进展为原控股股东违规对外担保所致。
●(2020)皖民终1157号案件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一、撤销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皖01民初1207号民事判决;二、确认安徽合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对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享有债权数额为43,362,950元(包括租金41,294,998元、违约金1,902,952元、律师费120,000元,诉讼保全担保费用45,000元);三、一审案件受理费270,825元、保全费5,000元,由泉州一洋集装箱服务有限公司、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郭东泽共同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270,225元,由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负担。
●截止本公告日,因原控股股东违规担保导致公司涉及诉讼事项23宗,涉诉金额合计约人民币212,187.55万元,目前有10宗违规担保涉诉案件已由法院判决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或者公司已根据《重整计划》进行解决,剩余13宗违规担保涉诉案件涉及的诉讼金额合计约人民币58,632.72万元,后续将根据违规担保的诉讼结果以及债权人补充提供的相关证据情况,由管理人对债权进行审查并经法院裁定确认后,公司将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进行清偿。
公司分别于2019年5月18日、2020年1月21日和2020年4月30日披露了公司因原控股股东郭东泽的违规行为导致公司涉及违规担保及因违规担保事项导致涉及诉讼的事项(公告编号:2019-028、2020-003、2020-027)。近日,因上述违
规担保导致公司新增1宗诉讼事项进展,现将具体情况披露如下:
一、因原控股股东郭东泽违规对外担保导致公司新增涉及相关诉讼进展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进展
序 涉及的诉 受理机 涉诉时 案件类
原告 被告 案件情况
号 讼金额 构 间 型
(万元)
(2019)皖01民初1207号案件安
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
判决:安徽合泰融资租赁有限公
司与安通控股和泉州安通物流
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应
属有效,安徽合泰融资租赁有限
公司有权要求上述公司依约承
担连带保证责任。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安通物流不服该判决,向安
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20)皖民终1157号案件安徽
原控股 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一、
安徽合泰 安通物流、 安徽省 2019年 股东违 撤销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
1 融资租赁 安通控股、 高级人 6月11 规担保 院(2019)皖01民初1207号民事
4,390.90 判决;二、确认安徽合泰融资租
有限公司 郭东泽等 民法院 日 合同纠
纷 赁有限公司对泉州安通物流有
限公司享有债权数额为
43,362,950元(包括租金
41,294,998元、违约金
1,902,952元、律师费120,000
元,诉讼保全担保费用45,000
元);三、一审案件受理费
270,825元、保全费5,000元,由
泉州一洋集装箱服务有限公司、
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郭东泽
共同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
270,225元,由泉州安通物流有
限公司负担。
经初步核查,上述涉诉案件涉及诉讼金额约4,390.90万元。
二、截止本公告日,因原控股股东郭东泽的违规担保导致公司涉及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如下:
诉讼
受理
序 金额 涉诉 案件类 案件清
原告 被告 法院/ 案件情况
号 (万 时间 型 偿情况
机构
元)
(2019)最高法民终1524号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终
审判决:撤销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8)豫民初80号民事判决第二
项、第三项;变更河南省高级人民
法院(2018)豫民初80号民事判决
不超 中华 第二项为: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过 人民 原控股 对郭东泽不能清偿本判决第一项
郭东泽 9,714 共和 2019 股东信 所判决债务的二分之一向安康承
公司已
1 安康 及安通 .97 国最 年4月 托贷款 担赔偿责任。安康因不服最高人民
完成债
控股 (不 高人 11日 合同纠 法院(2019)最高法民终1524号民
权清偿
含利 民法 纷 事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
息) 院 审。
(2020)最高法民申2345号案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