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79 证券简称:安通控股 公告编号:2019-002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7年7月14日和2017年7月31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和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详情请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7月15日、2017年8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018年1月12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兴证资管鑫众—安通控股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在二级市场完成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的购买,累计买入本公司股票15,342,786股,成交均价约为人民币25.7230元/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394,662,005.73元,买入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44%。上述股票锁定期为12个月,股票锁定期将于2019年1月13日届满。公司于2018年5月31日实施完毕了公司2017年度的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数量变为21,479,900股,成交均价相应变更为人民币18.3735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仍为1.44%。
鉴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要求,现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目前的持股情况及锁定期届满后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目前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兴证资管鑫众—安通控股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票21,47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4%。
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后的后续安排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兴证资管鑫众—安通控股1号定
向资产管理计划”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以及卖出股票的时机和数量。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交易限制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5、其他依法律法规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四、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并且员工持股计划成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在兴证资管设立的定向计划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该定向计划可提前终止,届时受托资产根据《管理办法》的约定进行处理。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特此公告。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