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78 股票简称:东安动力 编号:临 2021-052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新能源混动系统新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书》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公司及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与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哈
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签署了《新能源混
动系统新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投资协议书》),就公司新能源混动系统新基地项目建设(以下简称新基地建设项目或新基地建设)的项目内容、投资计划及政府支持等事项进行了原则约定。
2. 《投资协议书》为相关事项的原则约定,《投资协议书》中
的投资项目涉及立项、规划许可、建设施工等事项,由于项目实施周期长,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3. 《投资协议书》中投资规模为预估值,不代表实际投入额,
可能存在实际投资额与预估值差异。
一、《投资协议书》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概述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与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为贯彻落实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加强央企地方合作、协同发展的政策部署,双方签署《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和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
明确央企与地方共同推进公司新基地建设项目。
公司在十四五期间将在哈尔滨打造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商用车动力总成、中高端乘用车动力总成(2.0L 及以上排量汽油机)基地;建设成立“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增程动力系统研究院”,加快向新能源动力系统转型升级;建立高水平制造工厂。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支持新基地建设项目,并藉此推动黑龙江省区域内汽车产业链的发展。
(二)《投资协议书》签署时间及各方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同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共同与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署了《投资协议书》。
(三)《投资协议书》的决策及审批程序
鉴于《投资协议书》为原则约定未涉及具体权利义务,《投资协议书》的签署无需经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该《投资协议书》的签署亦无需经过其他外部审批程序。
二、《投资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目标:公司以汽油发动机、混动增程器、AT 变速器以及DHT 混动系统为核心产品,通过新基地建设提高装备水平,淘汰落后产能;公司建立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增程动力系统研究院”;公司加大研发投入,加强自主研发能力建设,提升创新和自主可控能力,以便达成公司 2025 年销量百万台、收入百亿元的“双百”目标。
2.项目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预计总投资人民币12.5 亿元,分三期进行建设,项目一期力争在 2021 年年底开工。
(二)政府为项目提供支持
政府在项目新增用地、项目审批等事项在法律法规及政策框架内给予公司支持。
(三)期限
投资协议书有效期为五年。
(四)生效
投资协议书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十四五规划的目标为销量百万台、收入百亿元,结合厂区搬迁、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增程动力系统研究院”落户公司等事项,公司新基地建设将成为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的重要支撑。新基地建设完成后,公司将成为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的商用车动力总成及中高端乘用车动力总成(2.0L 及以上排量汽油机)基地、新能源动力系统基地、高水平制造基地,因此新基地建设将为公司长远发展带来有利的影响。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投资协议书》为相关事项的原则约定,《投资协议书》中的投资项目涉及立项、规划许可、建设施工等事项,项目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2. 公司新基地建设周期较长,面临市场、宏观经济形势等诸多
不确定因素,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