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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78 沪市 东安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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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78:东安动力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公告日期:2021-10-09

600178:东安动力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PDF查看PDF原文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二○二一年十月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1、审议《关于与中国航发东安签署<搬迁协议>的议案》
2、股东发表意见,回答股东提问
3、投票表决
4、宣布表决结果
5、宣读并审议股东大会决议
6、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7、参会董事、监事在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字

                                  2021 年 10 月 15 日
东安动力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一

  关于与中国航发东安签署《搬迁协议》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以下为《关于与中国航发东安签署<搬迁协议>的议案》,请审议。
  一、概述

  由于历史渊源,公司与中国航发哈尔滨东安发动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航发东安”)共用一个厂区,且在动能、综合服务等方面有诸多关联,近年来,随着双方企业发展壮大,现有厂区已不能满足各自生产经营需求,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与中国航发东安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搬迁协议》,公司拟搬迁至新区。

  二、《搬迁协议》主要内容

  (一)搬迁涉及资产

  1、公司在用的土地约 22.48 万平方米(证载权利人均为中国航发东安)

  2、使用房产约 14.36 万平方米

  3、生产线设备等其它资产。

  (二)协议对方当事人

  中国航发东安,隶属于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是以研制生产轻型航空动力、航空机械传动系统、航空机电产品、铝镁合金铸造和高精管轴管材产品为主的航空制造企业,法定代表人:秦余春,注册资本:156459 万元,住所:哈尔滨市平房区保国街 51 号。公司与中国航发东安不存在关联关系,《搬迁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搬迁时间安排

  整个搬迁进度在 5 年内完成。


  (四)搬迁协议金额

  公司整体搬迁出现有厂区,中国航发东安需支付 30,000 万元(包括公司自有资产出售和搬迁补偿),扣除公司对中国航发东安历史债务6000 万元,中国航发东安实际向公司支付金额为 24,000 万元。

  (五)生效及效力

  搬迁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在取得各方股东会(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中国航发东安在同一厂区内,在空间、时间、能源和成本等方面均受到制约,更无法满足下一代高效发动机产品需求,现有厂区已严重影响公司未来发展。公司搬离现有厂区后,可有效解决产销量持续增长带来的物流不畅、运营成本增加等系列问题,同时满足公司高效发动机和大排量发动机生产线建设要求,更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搬迁将利用哈尔滨地区资源,促进产业集聚,实现产业规模倍增,公司将形成具备经济规模的传统及新能源动力总成一体化研发制造基地,打造兵装集团和中国长安在哈尔滨市的新能源混动系统新基地。搬迁期间,公司将制定有效的应对措施,保证搬迁期间客户订单的正常生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搬迁补偿预计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有利影响,公司后续在收到搬迁补偿款后将严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会计处理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结果为准。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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