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78 证券简称:东安动力 公告编号:临 2020-065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年度审计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保持公司未来审计工作有序进行,公司拟变更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沟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此无异议。
2020 年 12 月 28 日,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七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担任公司 2020 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
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 1 号四川大厦东楼 15 层,注册资本:4,813 万元。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2.人员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李尊农,现有合伙人 137 人,从
业人员 2864 人,注册会计师 850 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
册会计师 423 人。
3.业务规模
2019 年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入 148,340 万元,净资产
39,051 万元。共审计 10,633 家,其中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68 家,收
费总额 6,446 万元。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房地产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住宿和餐饮业,综合业等,审计的上市公司资产总额均值 1,109,235 万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3,310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5,000 万元。上述相关职业保险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五次,受到行业自律监管措施一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克东,注册会计师,自 2008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2 年,先后为多家公司提供 IPO 审计或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震,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0 年,参与过上市公司年度审计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武晓景,注册会计师,从 2003 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7 年,目前任职事务所项目质量复核岗位,负责过多个证券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并购重组审计、IPO 审计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签字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2020 年度审计费用 67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 45 万元,内控审
计 22 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上市公司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 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立信截止 2019 年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三年。2017 年度财
务及内控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是段奇、胡晓辉,2018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李素英、胡晓辉。2019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惠增强、胡彬。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立信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年度审计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保持公司未来审计工作有序进行,公司拟变更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中兴华。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立信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对此无异议。公司对立信及其工作团队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 勤勉尽责,切实履行应尽职责,并提供良好服务表示衷心感谢和诚挚敬意!
三、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进行了充分了解,并就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中兴华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前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独立意
见,认为中兴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要求。中兴华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拟聘任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事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中兴华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召开七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中兴华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4.公司七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