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雅戈尔 股票代码:600177 编号:临 2021-046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2021 年 6 月 7 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数量:12,631.40 万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已于 2021 年 6 月 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办理完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2021 年 5 月 6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21 年 5
月 6 日为授予日,向 760 名激励对象授予 12,664.4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为 5.00 元/股。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38)。
在确定授予日后办理缴款的过程中,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20 万股、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次获授的
部分限制性股票 13 万股,共计 33 万股。因此,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中,实际授予登记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 758 人,授予登记数量为 12,631.40
万股,授予价格为 5.00 元/股。
除上述调整之外,本次授予的内容与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实际情况如下:
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1 年 5 月 6 日。
2、授予数量:授予 12,631.40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462,900.2973 万股的
2.73%。
3、授予人数:758 人。
4、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5.00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获授限制性股票占 获授限制性股票占
职务 数量(万股) 授予总量的比例 本激励计划授予日
总股本比例
中高层管理人员
12,631.40 100.00% 2.73%
(共 758 人)
注: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
上述 758 名授予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21 年 5 月 7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示的《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中确定的人员。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授予完成日起计。授予日与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 12 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
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后便享有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配股股份、增发中向原股东配售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限售期的截止日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公司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发放给激励对象;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本计划约定价格回购注销。
3、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50%
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50%
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4、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1 年-2022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
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
期 1、2021 年度服装和房地产业务合计实现的净利润较 2020 年度增长
10%(含 10%)以上;
2、2021 年度服装和房地产业务净资产收益率≥15%。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
第二个解除限售 1、2022 年度服装和房地产业务合计实现的净利润较 2020 年度增长
期 15%(含 15%)以上;
2、2022 年度服装和房地产业务净资产收益率≥15%。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及新设的雅戈尔时尚(上海)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数据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绩效评定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解除限售系数 100% 80% 60% 0%
个人当年可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解除限售系数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按照本计划规定比例解除限售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不得解除限售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际
缴款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
【2021】第 ZA14048 号):“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的 A 股普通股作为限制性股票
授予 758 名激励对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授予价格为人民币 5 元。截至 2021
年 5 月 11 日止的认购结果,公司实际授予 758 名激励对象 12,631.40 万股,认购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3,157.00 万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登记限制性股票 12,631.40 万股。2021 年 6 月 8 日,
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
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6 月 7 日。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在二级市场上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因此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证券类别 变更前数量(股) 变更数量(股) 变更后数量(股)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629,002,973 -126,314,000 4,502,688,973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0 126,314,000 126,314,000
合计 4,629,002,973 0 4,629,002,973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3,157.00 万元,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经测算,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6 日授予的 12,631.40 万股限制性股票合计需摊
销的总费用为 29,557.48 万元,具体摊销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限制性股票摊销成本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9.557.48 12,931.40 13,547.18 3,078.90
本次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