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24-053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21日在浙江省桐乡市凤凰湖大道31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
长常张利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本人出席的董事 9 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了《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 3 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对巨石集团九江有限公司增资 2
亿元的议案》;
同意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对巨石集团九江有限公司增资 2 亿元。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并制定<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并重新制定《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4 年第 2 次会议审议通过,战略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暨指定副总经理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
因工作调整,李畅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指定公司副总经理兼总法律顾问丁成车先生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第 3 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