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75 证券简称:*ST美都 公告编号:2020-050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九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险提示:
(1)截至 2020 年 5 月 25 日,公司股票已连续 18 个交易日低于股票面值,
按照风险警示板日涨跌幅 5%计算,预计公司股价在后续 2 个交易日将继续低于股票面值,公司股票将因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股票面值,触及终止上市条件。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开始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在
公司股票停牌起始日后的 15 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2)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前曾为沪股通标的,目前公司仍有部分沪股通投资者,沪股通投资者可以选择出售所持公司股票,但不可以买入公司股票。如公司进入退市整理期,沪股通投资者可以选择在退市整理期出售所持公司股票;如公司不进入退市整理期,对投资者只剩余 2 个交易日交易,后续进入股转系统后可能无法转让,具体事宜请通过相关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联系香港结算了解情况。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简称:*ST 美都,股票代
码:600175)股票已连续 18 个交易日(2020 年 4 月 24 日- 5 月 25 日)收盘价
格均低于股票面值(即 1 元)。按照风险警示板日涨跌幅 5%计算,预计公司股价在后续 2 个交易日将继续低于股票面值,公司股票将因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股
票面值,触及终止上市条件。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开
始停牌。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现就风险提示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3.1 条之(五)项的规定,
如果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
低于股票面值,则触及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3.8 条规定,出现上述情形的,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情形出现的下一交易日起开始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停牌起始日后的 15 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3.6 条规定,公司出现连续 10
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收盘价低于股票面值的情形消除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
对于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并密切关注。截至目前,公司经营正常,公司正在努力稳定并改善公司经营的基本面,为后续经营提供有利保障。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公司当前股票价格走势,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0 年 5 月 14 日起,公司分别披露了《*ST 美都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
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ST 美都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ST美都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38);《*ST 美都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ST 美都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ST 美都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六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ST 美都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七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ST美都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八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