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75 证券简称:美都能源 公告编号:2016-029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都能源”或“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2016年4月27日上午9:00时在杭州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持有人192人,实际出席142人,代表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份额21,600万份,占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72%。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之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召集与主持,就下述事项作出如下决议:
一、设立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管理委员会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监督管理机构,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对全体持有人负责。
表决结果:同意21,600万份,占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数总额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二、选举产生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成员及管理委员会主任选举王爱明先生、陈东东女士、王勤女士、张卫平先生、李洁欣女士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同时选举王爱明先生为管理委员会主任。
表决结果:同意21,600万份,占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数总额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三、授权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授权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二)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三)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或者授权资产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四)负责与资产管理机构的对接工作;
(五) 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
(六)决策员工持股计划剩余份额、被强制转让份额的归属;
(七) 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继承登记;
(八)办理员工持股计划资管协议的签订及修订;
(九) 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表决结果:表决结果:同意21,600万份,占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数总额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四、 表决同意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具体事项
公司于2016年3月28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6个月内,以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标的股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时,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21,600万份,占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数总额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特此公告。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