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71 证券简称:上海贝岭 公告编号:临2021-011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3 元。
本次利润分配以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可参与
分配的股本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是基于公司所处行业特点、自身经营情况、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的综合考虑。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67,258,551.7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以202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704,121,61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1,535,809.8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7.3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的利润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2020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原因
(一)行业特点及发展情况
公司所属行业为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具有显著的技术密集、资本密集和人才密集的特点。由于产品更迭周期较短,市场需求变化较快,公司为了持续扩大市场份额,缩小与其他竞争对手的差距,需要持续加大研发及市场投入、构建核心人才队伍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二)最近三年的分红情况
每 10 股派息数 现金分红的数额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
年份 (元) (含税) 中归属于上市公司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含税) 股东的净利润 净利润的比率(%)
2019 年 1.10 77,453,377.54 240,767,471.48 32.17
2018 年 0.45 31,482,428.13 102,037,124.54 30.85
2017 年 0.80 55,968,761.12 173,653,485.93 32.23
公司在保证资金满足日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积极按照章程规定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2017-2019年的三年,公司每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占当年度净利润的比率均超过30%,符合公司章程162条“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的规定。公司的分红政策、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相关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在积极回报投资者的同时,也为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三)公司的经营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33,220.57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21.33%;实
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2,800.91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27,686.03 万元。2020 年度公司的参股公司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于报告期内挂牌上市,公司持有其股份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系非经常性损益,此项公允价值变动增加公司净利润为 32,541.40 万元。
考虑到二级市场股价波动的风险,公司于报告期内实现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具有不确定性,且该项收益影响金额较大,经公司决定,酌情对此部分收益予以分红。
(四)公司资金需求
2020年公司顺利收购了南京微盟电子有限公司,公司支付了较大金额现金作为交易对价。同时,由于公司营业收入增长较快,公司日常运营资金投入也相应增大,公司需要保障扩大生产销售规模所需流动资金投入。
为有效推动公司战略目标和经营计划的顺利实现,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升公司给予投资者长期及可持续回报的能力,公司考虑将2020年度未分配利润
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投资带来的营运资金的需求。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如下: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发展规划、盈利状况等因素,同时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该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预案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相关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3 月 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