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171 股票简称:上海贝岭 编号:临2012-28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晶门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2012年10月18日五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增加2012年度关联
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12年10月20
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的公司公告(编号:临2012-25)。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拓展新业务。
公司与晶门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在过去24个月未发生同一关联人的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近日,公司与晶门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签订了《大尺寸平板显示驱动芯片合
作协议》和《大尺寸平板显示驱动芯片销售协议》。基于公司研发业务拓展大尺
寸平板显示驱动芯片的需要,预计第四季度公司对晶门深圳公司的关联业务为
995.80万元(含税)。
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就同一交易标的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且占净资
产5%以上;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晶门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门深
圳”)是国内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之一,涉及新型显示、
OLED显示、移动显示、大屏幕TFT显示驱动芯片、显
示系统方案及环保能源方案等研发领域。
晶门深圳(注册资本800万港元)是晶门科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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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下属晶门电子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在中国大陆投资的全资子公司;晶门科技
是晶门科技(国际)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晶门国际的最终单一最大股东是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由于本公司和晶门科技(深圳)的大股东同为中国电子,本公司与晶门深圳
之间的交易形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晶门深圳签订了《大尺寸平板显示驱动芯片合作协议》,总金额为人
民币163.80万元;签订了《大尺寸平板显示驱动芯片销售协议》,总金额上限为
不超过人民币832.00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将签署书面框架合同,具体交易按照合
同定单执行。其定价政策均依据市场公允价定价,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及非关
联方利益。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晶门深圳拥有大尺寸平板显示驱动芯片的技术优势,与晶门科技的合作能够
满足公司产品开发的需要。
公司与晶门深圳的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有利于共享资源,提高盈利资产配
置,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运行效率及效益。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次相关交易符合中国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交易方案以及
相关协议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在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意见。
3、公司与晶门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和销售协议。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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