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69 证券简称:太原重工 公告编号: 临2016-027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设备买卖合同
合同金额:22.5亿元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双方签订合同且合同对方支付合同预付款后生效合同履行期限:3年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合同生效后,预计将会增加公司2016年度营业收入约3.4亿元。
一、审议程序情况
本合同属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太重(天津)滨海重型机械有限公司近日分别与辽宁忠旺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营口忠旺铝业有限公司、盘锦忠旺铝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合计87套单动正向铝型材生产线设备合同,合同金额总计22.5亿元,合同履行期限3年。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合同对方1:营口忠旺铝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大型民营企业
注册地址: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新联大街东1号
法定代表人:钟宏
注册资本:20,000 万人民币
营业范围:铝及铝合金加工材的生产、销售、废旧铝灰、铝渣、碳粉、碳渣、编织袋、残极及石油焦煅后料、预焙阳极和生阳极销售业务。
实际控制人:辽宁忠旺集团有限公司
营口忠旺铝业有限公司是辽宁忠旺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辽宁忠旺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总部位于辽宁省,核心业务为工业铝挤压及铝产品深加工,目前是全球第二大及亚洲最大的工业铝挤压产品研发制造商。
营口忠旺铝业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合同对方2:盘锦忠旺铝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大型民营企业
注册地址:辽宁省盘锦辽东湾新区忠旺路1号
法定代表人:杨刚
注册资本:20,000 万人民币
营业范围:铝和铝合金加工材的生产及销售。
实际控制人:辽宁忠旺集团有限公司
盘锦忠旺铝业有限公司是辽宁忠旺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辽宁忠旺集团有限公司情况同上。
盘锦忠旺铝业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金额:合计87套单动正向铝型材生产线设备合同,合同金额总计22.5亿元。
合同范围:本公司负责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出厂前检验、包装、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以及负责提供合同设备的技术资料、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等。
付款条件:分为合同预付款、合同进度款、设备提货款和质量保证金四个付款阶段。
交货地点:合同对方指定的设备安装现场。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双方签订合同且合同对方支付合同预付款后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3年。
违约责任:合同双方均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任务,如有违约,则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争议的解决:合同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都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达不成协议,则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此次合计87套铝挤压机生产线合同的签订,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在国内大型铝挤压机行业的领军地位。
(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收入的确认原则,预计将会增加公司2016年度营业收入约3.4亿元,对公司未来的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三)本合同为日常经营合同,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约合同而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范围、付款条件、合同生效条件、违约责任等做出明确约定,合同履行风险可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2日